兴隆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和平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需满足6大领域(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的40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后方可授予。
初冬时节,层林早已落尽了黄叶,虽然雪并不多,但山上却因为覆盖了淡淡的雪痕,与湛蓝的天空相接,呈现出一片宁静美丽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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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灵山
得 天 独 厚 的 自 然 资 源

兴隆曾被划为“清东陵后龙风水禁地”,封禁达254年,森林覆盖率71.25%,居华北地区县级首位,是京津“凉岛”和“天然氧吧”;

县城负氧离子含量每立方厘米八千个左右,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05天,2019年PM2.5平均浓度达33微克/立方米;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考核标准,其中入京墙子路断面达到Ⅰ类水质;

全县年均降水800毫米左右,比京津地区多200毫米左右;年均地表径流7.4亿立方米,每年向京津输水5亿立方米,是京津的重要水源地。

多项桂冠于一身:凭借丰富的自然资源、完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区位条件,兴隆先后获得“中国美丽县”、“中国具原生态景区”、“全国深呼吸小城100佳”、“中国避暑休闲百佳县”、“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京津冀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等多项殊荣。

焦点关注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脉相承,一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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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天文台

兴隆县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支撑、水源涵养”的政治责任,按照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的定位,聚集整合优势资源,坚持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同步抓,全力打造环境优美的生态高地,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严控大气污染,呵护“碧水蓝天”   
山青、水秀,洞奇、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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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山全县累计关闭取缔“两高一低”(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105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36个,取缔各类工业项目116个;以水泥、化工、矿山、果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按照100%达标排放目标,将减排指标逐年分解到具体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达96.8%,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严格落实减煤、抑尘、禁燃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改善水质打造“清水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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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城
全面推行“河长制”,全面禁止河道采砂,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全县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稳定达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整体水环境质量在全省位于优行列。

加强生态修复,实现山“青”林“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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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上庄 

兴隆治理陡坡开荒和山体裸岩,明确25°以上山坡禁止开荒,陡坡开荒累计还林还草17.6万亩。全面禁止天然林采伐和经营性采伐,年采伐蓄积严格控制在省批复指标10%以 内;木材加工厂只减不增,2020年现有木材加工企业全部退出。
立足优势,集中发展生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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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峪银河

兴隆立足生态比较优势,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明确了依山做旅游、借水生财力的工作导向,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业,全县将力争建成以2个5A级景区为核心,3个4A、2个3A级景区为骨架,10个特色休闲旅游小镇为支撑,年接待游客超500万人次,面向京津、全国知名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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